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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在1998年开始招收内地本科生,至今已有逾五千名内地学生在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科课程。本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内地高考生,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高考生不需直接向本校申請,只需在高考出分后通過提前批次填報志願,本校不設面試,录取以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择优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公办研究型综合大学,现有文学、商学、教育、工程、法律、医学、理学及社会科学八个学院,共有60个学系和32个主要研究所,提供过百项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涵盖面极为广泛。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学科门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理科类包括医学院及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商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保证香港中文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2条 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3条 香港中文大学2022年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4条 香港中文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经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资助。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高校名单。
第四章 学制
第5条 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语文、体育、信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第6条 学生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他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
第五章 录取
第7条 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第8条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的专业;理科类为医学院及理学院的专业;工科类为工程学院的专业;商科类为商学院的专业。文史类考生可选择人文及商科类;理工类 / 综合类考生可选择人文、理科、工科及商科类。
第9条 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获录取为「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之学生,文史考生可于录取时选择人文或商科大类;理工类 / 综合类考生则可选人文、理科、工科或商科其中一类。
第10条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 / 本科批 /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11条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
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第12条 除非该省、市、自治区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校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且不
参与征求志愿及不考虑参考志愿考生。
第13条 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14条 本校预留若干非奖学金专业类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第六章 学费
第15条 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145,000港元。校园宿舍住宿费约12,000港元,其他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30,000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450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第七章 奖学金
第16条 香港中文大学提供奖学金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全免学费奖学金类」及「本科入学奖学金类」等的内地学生。
第17条 同时选择报读奖学金及非奖学金类的同学,倘高考成绩未达奖学金的录取线,香港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的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本科入学奖学金名额给予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考生亦须以「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为其中一项专业志愿,另凡只填报一项奖学金类志愿的,则不会考虑服从调剂录取。
第18条 选择报读奖学金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第八章 附则
第19条 内地学生来港就读须申请「进入许可」标签,香港中文大学将安排获录取的同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标签。学生取得标签后,须自行向所在地的公安局申办赴港通行证及逗留 D 签注。
第20条 学生必须于八月下旬抵港就学。大学将举办各类迎新活动,以及安排注册、选课辅导等,协助学生适应学习生活。
奖学金章程
第1条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奖学金名额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全免学费奖学金类」及「本科入学奖学金类」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
第2条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本科入学奖学金名额给予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考生亦须以「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为其中一项专业志愿,另凡只填报一项奖学金类志愿的,则不会考虑服从调剂录取。
第3条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或高于香港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方可申请奖学金。(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 / 物理组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 / 综合类 / 历史组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实际分数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第4条 入学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全免学费奖学金」及「本科入学奖学金」三种。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 / 直辖市 / 自治区名列第一 至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 / 直辖市 / 自治区名列五十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另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以上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且颁授期不得多于四年,修业期超逾四年上限者亦不会另获奖学金。
另设「多元卓越优才奖学金」:为奖励多元卓越才华的高考生,录取高考生若在高中期间获得全国性竞赛活动一等奖(认可活动名单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教监管厅函〔2021〕7号文件),可获颁奖学金五万港元。
第5条 入学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无条件逗留,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第6条 「全额奖学金」、「全免学费奖学金」及「本科入学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若学生首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若奖学金生因违反任何大学规例或条例,经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议决予以处分者,大学可考虑暂停或终止其奖学金。
第7条 选择奖学金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第8条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体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 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他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
专业备注:
下列备注适用于带有标注相应数字的专业:
1、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业,入学时或须通过有关学系甄选面试始能修读。
2、不适用于第一年课程。学生须以第一学年成绩申请以该等课程为主修专业(个别专业并须以转系方式),经遴选并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才能于第二年修读。
3、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业,接受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学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总分的85%或以上。
4、能操流利广东话。
5、高考成绩总分达88%或以上的学生最早可于第一学年初选定主修专业。
6、人文类学生于入学时须选择社会科学院。首学年修习学院基础课程,不带主修科。完成首年课程后,学生可于学院所设的十项课程中选择其一为第二、三及四学年之主修。
7、学生完成首年课程后可自由选择此课程作为主修专业。
8、学生必须符合有关课程的入读规定始能于第二学年作为主修专业。
9、学生须经「理学」选定相应的主修专业,并通过遴选及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最快可于两个学年后申报修读。
10、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总分的85%或以上。
11、须有一科理科科目。
Q1:香港中文大学与其他香港院校的招生方法有否分别?
有。香港中文大学只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内地本科生。所有拟报读港中大本科课程的内地高考学生,必须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向所属省市高招办填报志愿。本校属于提前录取批次。其他体制外的香港院校是以自主招生形式进行。 报考香港其他高校的学生,亦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香港中文大学。
Q2: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与其他内地高校会否有冲突?
由于本校在统招中属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在填报香港中文大学的同时,亦可填报其他本科一批/本科批的内地高校。若考生于提前录取时因名额所限未能获得本校录取,仍有机会在本科一批/本科批录取时获其他已填报的高校考虑。 由于考生填报志愿内容是机密的,招生院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并不知道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内容,故无须担忧在提前批填报了本校而会影响后续批次院校的录取。
Q3:若考生已被其他独立招生的港校录取,便不可能再被内地的高校录取。那是否香港中文大学也不可再录取这些学生?
按教育部指引,独立招生的港校必须在七月七日前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如获统招外的香港高校录取并缴付学费确认接受录取,考生便不可再获统招内的高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学)录取。
Q4:内地学生第一年是在什么地方上课的?
内地学生四年本科课程都在香港中文大学上课。没有内地委培。全期在香港学习。
Q5:内地本科生的住宿是怎样安排的?
非本地学生可选择在校内或校外居住。大学会向所有拟于校内居住之非本地学生提供三年校内住宿。大学鼓励学生于其中一学年在校外另觅居所,藉此争取社会经验,扩阔生活视野;非本地学生亦可向所属书院提出住宿申请。 晨兴、善衡、敬文书院采用全宿共膳模式,本科学习期间,学生必须全期四年入住宿舍。其余六所(崇基、新亚、联合、逸夫、伍宜孙及和声)书院提供三年宿舍,余下一年必须重新向所属书院提出申请。
Q6:教学语言是否全为英语?
香港中文大学一直以中、英双语并重为教学原则,重视两文三语。校内大部分教师曾在世界各地大学攻读或任教,多兼通中、英两种语文。主修科多以英文授课。
Q7:香港中文大学主要招收那类内地学生?
香港中文大学主要招收普通本科生,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可报考本校。
Q8:香港中文大学设有那些专业供考生报读?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的专业;理科类为医学院及理学院的专业;工科类为工程学院的专业;商科类为商学院的专业。文史类/历史组考生可选择人文及商料类;理工类/物理组/综合类考生可选择人文、理科、工科及商科类。专业设置另有「本科入学奖学金类」。获颁发奖学金之学生,文史类/历史组考生可于录取时选择人文或商科专业大类;理工类/物理组/综合类考生则可选人文、理科、工科或商科其中一类。
Q9:如何填报志愿才能提高被录取的机会?
在提前批次将香港中文大学选作第一院校志愿。填写专业时可选择奖学金类;若经济能力许可,可同时填报自费的其他学科门类。若只选择奖学金类的专业,则无需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Q10:香港中文大学设有入学面试吗?
没有。
Q11:香港中文大学的学制是怎样的?
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体育科、通识教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 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除个别课程另外说明外,学生一般修业满4年便可毕业。
“国际学生招生计划”是针对 非本地此文件可能无法完全通过网络访问 申请人:
不符合本计划申请资格的中国大陆考生,将不被受理。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系统(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申请。
申请人必须满足 (1) 一般要求,(2) 语言要求和 (3) 特定课程要求。
如果在申请入学当年的 9 月 1 日之前,您具备以下任何资格,您就有资格申请入学:
(a) GCE-AL / International-AL / IB / 其他高中学历
(b) Post-seconary qualifications
(c) Mature Applicants
() Exceptional Achievements
申请人应已达到可接受的英语水平。以下是一些更常见的可接受考试的最低要求分数或等级。申请人应已获得以下资格之一和相应的最低学历,以考虑进入大学。
英语语言测试
除满足大学要求外,申请人还应满足有关课程的附加要求。
选择
申请人将根据他们的教育背景、学术和非学术成就进行考虑。如果他们被邀请参加面试,他们在面试中的表现也将被考虑在内。
高分录取
符合大学规定的特定资格(包括GCE-AL / International-AL、IB、Cambrige Pre-U、HKALE、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的特定要求的申请人可以申请“Amission with Avance Staning”。获得学分录取的学生的最低毕业学分最多可减少 24 个学分(正常学习时间最多可减少一年)。
北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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