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免费评估
费用计算
微信扫码体验
电话咨询
分公司电话
400-010-8000
免费咨询电话
400-010-8000
到店咨询
金吉列留学北京总部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中长期在留者搬家等时,需要到市区町村提交与住所有关的申报。
(1) 因在留资格变更等提交迁入申报(居住地申报)的手续
以前不是中长期在留者的人获得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取得等与在留资格有关的许可,新成为中长期在留者时,须在确定住所之日(已确定住所的人从许可当日)起的14日内,带上在留卡,到住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提交在留卡,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时,迁入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2) 变更住所时的'迁居申报和迁出申报(居住地变更申报)手续
在同一市区町村内变更住所的中长期在留者,须在搬到变更后的住所之日起的14日内,带上在留卡等,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居申报(提交在留卡等,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居申报时,迁居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将住所变更到其他市区町村的中长期在留者,须于搬家前到变更前所在的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出申报,于搬到变更后的住所之日起的14日内,带上迁出证明书及在留卡等,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入申报。提交在留卡等,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时,迁入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学校毕业后,离开日本到国外生活时,原则上离境前须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迁出申报。
在暑假、寒假期间回国或去日本以外的国家旅行时,如果利用“视同再入境许可”的制度,则可以不必重新申请签证就可以重返日本继续学习。
“视同再入境许可”是指持有有效护照和在留卡的外国人离境后,于离境后一年内(滞留期间于离境后一年内到期的,以在留期间到期日为准)为继续在日本的活动而再次入境时,不必事前获得再入境许可。
在离境港利用“视同再入境许可”离境时,须在出国审查场地向入国审查官提交有效护照和在留卡,在再入境用ED卡(再入境出入境记录卡)中记有“希望以视同再入境许可的方式离境”栏打钩,然后提交。
想要了解更多留学资讯,欢迎来电垂询。
北京站
客服专线: 400-010-8000
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友情链接 · 加拿大留学 | 新西兰留学 | 日本留学 | 欧洲留学 | 澳大利亚留学 | 美国留学 | 英国留学 | 韩国留学
©2025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0035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8474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京零字第朝190057号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将有专人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