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免费评估
费用计算
微信扫码体验
电话咨询
分公司电话
400-010-8000
免费咨询电话
400-010-8000
到店咨询
金吉列留学北京总部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双重意向(Dual intent)指加拿大旅游签/学签/工签的申请人,已经或可能会申请加拿大移民。
双重意向通常被理解为签证申请人的“移民倾向”,许多申请人担心签证官可能因此怀疑申请人会在加拿大延期滞留,导致拒签。
此次移民局主要扩充说明:
根据移民法条款A22(2),两种不同意向的存在是合法的,应视作补充,而不是矛盾。
关于从临时居民转变为永久居民,提醒签证官加拿大非常重视这类项目,并且加拿大工作经验是加拿大移民的有力加分项。
加拿大移民局明确表示,签证申请人有两个意向(从最初的临时居民,到最终成为永久居民)是合法的。加拿大越来越多的项目,支持具备基本技能或经验的临时居民,成为加拿大移民。
签证申请人未来获批成为永久居民的可能性,不妨碍申请人获批签证,尤其不代表申请人无法满足在签证授权合法停留期限内离开加拿大。
签证官需确信申请人获批签证后,在合法停留期限内会离开加拿大。
签证官审批签证时,一般考察因素包括:
◆ 申请人计划在加拿大停留时间
◆ 加拿大停留的资金支持
◆ 申请人和本国关联性
◆ 出行目的
◆ 递交文件和信息的可信度
◆ 过往签证申请史,有效的生物识别信息
如果申请人可能有双重意向,签证审批标准没有变化。每个申请人都受个人评估的程序公平所保护,应获得公正无偏见的审批决定。
如果申请人已有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子女,签证官需考虑申请人过往或现有的移民申请,同样参考移民法条款A22(2),移民意向不会直接导致签证被拒,如果签证官判断签证申请人可以按时离境加拿大,就可以批准签证。
移民局建议签证官,对于学签申请人,应考虑到加拿大政府推行的留学-工作-移民的永居途径,鼓励申请人表明未来的移民意向。
实际上,许多学签申请人会强调留在加拿大的意愿,认为这是对于加拿大人才短缺信号的回应,有利于学签获批。
对此移民局再次强调,双重意向本身不是拒签理由,提醒签证官根据自己的判断,以及移民法条款A22(2)所提供的灵活度,来做出审批决定。
签证官如果要拒绝一个签证申请,需要在GCMS全球申请管理系统case notes申请注释中,说明拒签理由。如果双重意向和拒签相关,签证官必须明确提及,并解释为什么不确信申请人可以按时离境。
所以,移民官拒绝一份入境申请的压力越来越大了,因此不必要的拒签会减少,入境加拿大的成功率也会越来越高。
这对想要到加拿大旅游、探亲,有意留学移民加拿大的人来说,真的是个好消息!
最近移民局采取主动措施加强移民官员的培训,以确保他们不会因申请人有移民倾向而拒签。
在评估临时居留申请时,移民官会考虑:申请人将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支付方式、与母国的义务和联系、逗留的目的和背景、申请文件和信息的可信度、过去是否遵守适用于临时居民的要求以及生物识别信息共享中可用的信息。对有双重意图的申请人的评估标准与其他临时签证申请人相同。每个申请人都应得到完善且程序公平的独立评估。
每个申请人都有权得到公平公正的审核。法院也已经明确表示移民官须不带偏见地看待每个申请人。移民官不应在案件还未审理时就先入为主地决定一个案件,更不能带有偏见态度。移民官直接认为正在申请、申请过或可能申请永居的人一定有超期滞留在加拿大的意图就是一种偏见。
申请人有权知晓并在程序公平的要求下被给予公平的机会做出回应。移民官可根据之前或同时进行中的其他申请信息推断申请人是否有到期离境的意愿。
移民部将采取新措施应对申请积压
据《环球邮报》获取的一份政策备忘录显示,加拿大联邦政府正在考虑采取非常规的措施来减少移民申请积压,包括免除近50万份访客签证(Visitor Visas)的资格要求。
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就是加拿大旅游签证申请积压非常严重,加拿大政府考虑一次性通过50万积压申请,而且不需要这些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自证。
北京站
客服专线: 400-010-8000
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友情链接 · 加拿大留学 | 新西兰留学 | 日本留学 | 欧洲留学 | 澳大利亚留学 | 美国留学 | 英国留学 | 韩国留学
©2024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0035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8474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京零字第朝190057号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将有专人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