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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分类如下:
第一类传媒:通过手势、旗语、烽火等直接、简捷且直观的互动手段来接收彼此信息,这属于传统且原始的传媒形式之一,其特性为直观而迅速,但受到自然界诸多条件的较大限制,如天气状况、光线情况、自然障碍物等因素。
第二类传媒:包含信件、绘画、文字、符号、印刷品以及摄影作品等。在此种信息交流方式中,信息接收者需凭借视觉感官来获取信息,而信息发出者则开始运用特定的传播设施与工具。
第三类传媒:不论是信息的发出者还是接收者,都必须依赖传播设施。此类传媒涵盖电话、唱片、电影、广播、电视、手机通讯等等。
第四类传媒:即互联网传媒。之所以将互联网传媒单独列为第四类传媒,是因为其传媒方式和信息载体与第三类传媒存在差异。传统意义上的传媒在运用时具有一定的时间约束性和空间局限性,然而只要接触过第四类传媒的人都知晓,网络传媒具有其他媒介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它既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又能够在第一时间于任何地点被使用,其便捷性有目共睹,并且它正是未来传媒的主要发展平台。
传媒广告行业发展势头强劲,专业人才持续增多,广告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工商总局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当前广告经营单位已达 30 万户,广告从业人员将近 200 万人,年广告经营额超过 3000 亿元,广告市场总规模已超越德国跃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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