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8日,加拿大移民局(IRCC)部长Marc Miller在加拿大公报上发表了最新部长指示,调整了学签申请中的PAL适用规定。
从2025年起,除了从境外申请学签入读中小学的学生和境内续签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申请学签时都需要提供PAL(Post-Arrival Learning,入境后学习)证明。
本次政策的具体调整包括:
1. 直录硕士、博士项目的申请人也需要提交PAL
此前无需提交PAL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现在也需要在申请学签时,提交PAL。
2. 学签续签新增PAL要求
凡是因为转学或更改教育阶段(如从本科转专科或者升硕士,或从中学升入大学等情况),即使是境内学签续签,现在也都需要在申请时提交PAL。只有在同一个DLI学校,就读同一教育阶段的学签续签申请,可以豁免PAL要求。
判断省级证明信(PAL)有效期的规则:
PAL明确过期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未注明具体有效期的PAL,依据学签配额年份(study permit cap year)来确定有效期,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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