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 (非内地的在职学生最长修业期限为4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
四、招生对象
具有非法学学士学位者
五、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33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
表(二): 专业范畴选修科目(10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
表(三): 其他必修科目(2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
表(四): 学位论文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
六、学习要求
七、学习时间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北京站
客服专线: 400-010-8000
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友情链接 · 加拿大留学 | 新西兰留学 | 日本留学 | 欧洲留学 | 澳大利亚留学 | 美国留学 | 英国留学 | 韩国留学
©2025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0035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8474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京零字第朝190057号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将有专人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