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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的学生做校园兼职、实习工作和暑期工作之前需要经过院校向入境处提交申请,入境处同意后会经过院校给学生发「不反对通知书」,通知书上会详细写明学生的获批条件,包括实习工作的期限、公司名称及实习职位。拿到通知书后就可以开始工作啦。
如果是校园兼职和暑期工作,不反对通知书的有效期和同学的逗留期限会是一样的。如果是可以让学生从事实习工作的不反对通知书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有效期过后如果还有实习的需要,可以像入境处再次提交申请。
另外如果学生转读了另外的课程,不反对通知书也需要重新申请。
香港留学生及时拿到了不反对通知书,在正式注册成为院校的学生并且开始上课前,和已经修足毕业所需的科目 / 学分后(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是不可以进行实习工作的。
在香港读大学和研究生以及博士的内地同学,在毕业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在港就业申请,基本就可以在香港逗留一年,在这期间都是可以工作的。在毕业六个月内即使没有找到工作也是可以提交申请的。
这些就是在香港留学打工的情况啦,大家可以在香港入境处的官网找留学打工的相关信息, 2017 年 5 月 1 日香港法定的最低工资是 34.5 港元每小时,一般工作工资会在 40-50 港元每小时,还是可以一定程度的减轻留学费用的负担。还有一般学校的学业也比较繁重,大家兼职记得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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