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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现在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不直接办理加拿大移民的项目,而是让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孩子出生就是加拿大公民,成年后可以帮助父母办理,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实现未来到加拿大养老的梦想。
那么在加拿大出生的宝宝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父母的团聚移民呢?
依亲移民法律依据
根据加拿大的法案,于1977年2月14日后出生于加拿大可获得加拿大国籍,属于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移民法指出,年满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加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加宝在年满18周岁,并依法纳税满三年之后,即可符合该条件。也就是说,最早在加宝年满21周岁之后,其父母即可根据该政策申请团聚移民。
申请条件
1.年满18岁
2.住在加拿大
3.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
4.申请人有足够的资金能负担父母的生活费
举例:
以魁省为例,过去3年的家庭总收入需要满足以下要求,表中的家庭人数包括:担保人、担保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被担保人、被担保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即使不陪同来加拿大,也要算于其中)。
由此可见,想要满足申请父母团聚的资金要求并不是很难,失业金、社会救济、牛奶金等等这些补助是不计入总收入里的,只要满足连续3年每一年都达到最低收入要求就可以。
超级签证
众所周知,加拿大团聚的等待和申请时间比较长,那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让父母先进入加拿大生活一段时间呢?
答案是有的,方法就是父母办理超级签证,以长期游客的身份进入加拿大即可。
超级签证最长可获得10年有效期,每次停留的时间不超过2年,值得注意的是,超级签证获批的时间与护照剩下的有效期相同,如果申请人护照只剩2年有效期,那么获得的超级签证也是2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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