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免费评估
费用计算
微信扫码体验
电话咨询
分公司电话
400-010-8000
免费咨询电话
400-010-8000
到店咨询
金吉列留学北京总部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凡在教育处(组)注册的留学人员,回国前持以下材料到教育处(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a)本科生、硕士生
经俄罗斯联邦政府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的毕业(学位)证书及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b)副博士、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论文登记表》(可在教育处 www.euru.org 网站或留俄学生总会 www.lexszh.cn 网站下载)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кандидатский минимум)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经俄罗斯联邦政府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的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个人留学总结。
(c)进修、访学人员
留学单位对其进修情况的评语的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名,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个人留学总结
连续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应在获得最后学位后来我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获得前一学位时已在我处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在申请开具新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交回上次领取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邓宁老师。
北京站
客服专线: 400-010-8000
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友情链接 · 加拿大留学 | 新西兰留学 | 日本留学 | 欧洲留学 | 澳大利亚留学 | 美国留学 | 英国留学 | 韩国留学
©2024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0035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8474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京零字第朝190057号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将有专人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