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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澳门硕士申请材料有:
申请人须把所需文件扫瞄并上载于报名系统内。所有文件必须为A4尺吋、PDF格式,上载文件总容量不得超过6MB。
所需文件包括:
1 身份证复印本。
2 户口簿复印本。
3 相片(必须为JPG格式,300分辨率的两寸彩色近照,无边界及白色背景。被录取之申请人,此相片将用作印制学生证。)。
4.就读课程之证书及成绩单,及申请表格内所填报资历之有效证明文件。
5 现正就读本科/学士学位最后一年之申请人应递交最新的成绩单(必须包括最少大一至大三之完整成绩单,如成绩单不止一页,请扫瞄于同一档案内,并上载于适当位置)及在学证明书,与及申请表格内所填报资历之有效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澳门大学学士学位本学年应届毕业生,则无需提交学士学位成绩单及在学证明书,其他文件则与其他申请人相同。)
6 每份申请须提交两份推荐表,其中一份必须由大学教师填写。申请人必须使用本校研究生院提供的推荐表。而推荐表,可以两种形式递交:网上或书面。(为免邮递延误,建议使用网上推荐表。)
6.1 如推荐人填写网上推荐表,当推荐人递交网上推荐表至本校时,申请人会收到电邮通知。申请人若未能收到此电邮,即代表推荐人尚未提交网上推荐表。申请人当尽快与推荐人联络,必须确保推荐人于申请截止期限前递交巳填妥之推荐表。
6.2 若申请人选用书面推荐表,推荐人应把填好的推荐表放于信封内,于封口上签署,寄回中国澳门氹仔大学大马路澳门大学N6行政楼G001室研究生院。(请于信封面注明申请编号DP-C0-XXXX-X或参考编号20XXXXXXX。)
7英语能力证明 (有关英语要求,请参阅3。)
8。倘申请人所获学士/硕士学位之教学语言是英语,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属大学发出之英语授
课证明 (如申请人为澳门大学之在读学生或毕业生则不用提交。)
9、如报读以英文为授课语言之课程,申请人必须提交以英语填写的推荐表,英语版本之学
历证明及成绩单。
10 如申请人未能于报名时递交上列所要求之文件,其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
11 所有递交予本校之文件,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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