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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吉列留学北京总部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國家激励自付留学生学好回国工作中。自付留学生学好回国前,需到所注册登记的驻巴黎使馆教育处(驻圣彼得堡市总领馆文化教育组、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伊尔库斯克使领馆,叶卡捷琳堡使领馆)申请办理学好回国办理手续。
凡在教育处(组)申请注册的留学工作人员,回国前持下列原材料到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工作人员证实》。
(A)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
经俄罗斯联邦政府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盖章验证章的大学毕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总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入读期内全部入校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B)副博士、博士生
《研究生论文申请表》(可在教育处 www.euru.org 平台网站或留俄学员都会 www.lexszh.cn 网站下载)
学士学位课程内容考试成绩单(Кандидатский минимум)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论文答辩联合会对学术论文的评价语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经俄罗斯联邦政府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盖章验证章的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入读期内全部入校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C)进修班、访学工作人员
留学企业对其进修班状况的评价语的原件及复印件(老师签字,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本人留学小结
持续攻读学位的留学工作人员,应在得到最终学士学位之后我部出具《留学回国工作人员证明》。在得到前一学士学位时已在我部领到《留学回国工作人员证明》的留学工作人员,在申请办理出具新的《留学回国工作人员证实》时应缴回之前领到的《留学回国工作人员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工作人员证明》请妥当存放,丢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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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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