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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吉列留学北京总部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只有45周岁(含)以下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才可以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就业落户手续能否同时办理?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审核的重要文件之一,所以要在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要在接到邮件通知后,按通知时间并备齐材料,到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落户相关文件。如果,系统中审核状态已经变为“结果已通知”但未收到邮件,怎么办呢。 如果申请人状态已经变为“结果已通知”,说明该申请人的审核材料已经审核通过,如果未收到邮件,可能是由于部分邮箱会屏蔽我处发送的邮件,申请人需要发邮件至:jylh@cscse.eu.cn,申请更换邮箱并重新发送审核结果邮件。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聘用的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为了更好的保障留学回国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人事纠纷,因此要求出具相关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需要在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区级社保中心开具,具体开具要求请咨询相关社保中心,各社保中心有各自的标准格式。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最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或.3、4、5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立户单位的名称一致)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不能办理落户及就业报到手续。
总结:
留学人员就业落户北京的基本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4)学成回国两年内就业并递交申请材料。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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