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免费评估
费用计算
微信扫码体验
电话咨询
分公司电话
400-010-8000
免费咨询电话
400-010-8000
到店咨询
金吉列留学北京总部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上海市的非沪籍人员居住落户政策及机制已经非常的完善,通常情况下,非户籍人员在沪工作生活学习,首先要办理居住登记,然后办理上海居住证,按照积分制度当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时,享受上海市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进而申办上海市常驻户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小编就不在这里逐项列举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搜索,也可以关注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或者下载手机app“随身办市民云”来进行查询和办理。
01part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
1. 政策原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5〕49号】 (政策有效期: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落户条件
就业单位要求:
申请人学位学历及求学时间要求:
申请人工作要求:
社保税收要求:
申请人学位学历要求: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
进修类留学人员:在国内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资格,赴国(境)外满1年以上。 创业要求:
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30%。创业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4. 家属随迁落户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5. 落户流程: 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如下:
详细的办理指南请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
02part 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1. 政策支持
上海市人民政府《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 (有效期:2016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人才计划
上海市于2015年发布了《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引进4类留学人员,分别为a类(科研开发)项目申请者、b类(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者、c类(社会科学)项目申请者和类(特殊急需)项目申请者。以b类(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者为例,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创新类
创业类
更多信息也可以找到蕾蕾老师进行详细的咨询解答,获得更多的留学资讯。
北京站
客服专线: 400-010-8000
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友情链接 · 加拿大留学 | 新西兰留学 | 日本留学 | 欧洲留学 | 澳大利亚留学 | 美国留学 | 英国留学 | 韩国留学
©2024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0035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8474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京零字第朝190057号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将有专人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