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移民申请经验
20000+成功案例
覆盖全国30省海外4家分公司
98%综合成功率
贵宾专线:400-010-8000
在线咨询
免费评估
费用计算
微信扫码体验
电话咨询
分公司电话
400-010-8000
免费咨询电话
400-010-8000
到店咨询
金吉列留学北京总部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IFC国际财源中心B座15层
010-56836688
“通常性居住”到底是怎么定义的?会很严格吗?工作重心和家庭暂时都还在内地,无法做到在香港常住,7年后可以申请香港永居吗?
针对这样的情况,申请香港永居需要哪些条件?不在香港常住,是否就无法申请香港永居了呢?
香港永居申请资格是什么?
大陆居民如果想取得香港特区护照要先成为永久性居民再申请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和护照同时申请,申请资格如下:
《基本法》指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永居申请条件: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上述说明,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赴港定居,在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时都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或以上。
怎样才算是"通常性居住"香港?
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都会被香港入境处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如果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举例,案例:
f女士因为工作原因,每隔半个月就要回内地一段时间,那么f女士的情况仍会被入境处视为在香港通常性居住。
什么情况不被视为“通常性居住”?
在决定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时,须个人情况及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1、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2、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3、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4、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以下的几种情况,是一定不被视为合法的在香港通常性居住。
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1、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
2、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
3、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
4、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
5、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
6、以《领事关系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
7、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
8、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
除了以上8种情况,还有一种是——在任何期间,依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
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添加关注或者对我的文章进行评论、点赞、提问与我互动。如想深入了解,欢迎点击更多,进入我的网站主页了解更多移民资讯,或可直接拨打我的电话。
北京站
客服专线: 400-010-8000
服务专线: 400-010-800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
友情链接 · 加拿大留学 | 新西兰留学 | 日本留学 | 欧洲留学 | 澳大利亚留学 | 美国留学 | 英国留学 | 韩国留学
©2024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0035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8474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京零字第朝190057号
我已阅读并同意 《隐私保护协议》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将有专人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