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出入境事务厅的有关规定:在本澳就读高等课程之内地学生,应于首次使用“逗留”签注进入澳门而获准予逗留之期限内(最多90天),必须前往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申请。未能于指定期限内办理该手续者将导致逾期逗留并无法留澳。
根据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的安排,本大学今年新入学的内地新生﹙本科生及先修班﹚ 将分批集体前往该部门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届时本处将安排车辆接载学生前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手续后自行返校。具体办理时间及名单请参阅附件一。已获安排但缺席者,本处将保留追究有关交通费用之权利,敬请留意。
前往办理日期: 10月20日、27日及11月3日、17日、24日
集合时间:请参阅附件﹙一﹚,逾时不候
集合地点: j座室内体育馆入口前地
另外,请同学务必于办理相关手续前按要求准备以下文件,如文件不齐全者,将不获安排前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所有複印件必須以 單頁複印 ,且不可放大或縮小原比例。複印式樣請參閲 附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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