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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在香港的留学生希望能通过兼职打工,从而更好的适应香港留学生活。
香港入境事务处规定,留学生可以从事以下三类兼职:
1、由大学提供的校内兼职工作
2、暑期兼职工作(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
3、课程中含义实习的专业
校内兼职和暑期兼职都是在申请香港学生签注的时候自动获得,因为随着拿到学生签注的时候,所有申请者会同时拿到一封无异议信,信中也会有明确表示。这封信是跟你的学生签注同样重要,找任何兼职工作都需要这封信。如果不慎丢失一定要向香港入境事务处进行报告,同时重新申领一份新的信。
如果是课程中含有的实习,则需要向所在大学的学生中心去申请另外一封无异议信。根据香港的规定,该类型的实习最长不超过一学年即9个月。换句话该类实习就是短周期的实习。
通常,在港留学生通常会通过相关网址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规定,香港留学生在兼职打工期间,一定要遵守以下条件:
1、拟从事的实习工作必须与专业/学科有关,并且在新生获校方录取时或旧生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继续学业之时,经大学预先安排或批准;
2、实习工作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占有关全日制学位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两者之中以较短者为准;
3、非本地学生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并开始正式上课之前,又或者已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课程后(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不可进行实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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