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教育:以国家司法考试为导向
自入学起,德国法学院学生就活在国家司法考试的阴影之下。在德国,要取得法学学位,以通过德国第一次法学国家考试为前提。从入学到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大概需要5年,相当于我国的本硕连读,取得学位之后,理论上就有资格继续攻读法学博士。法学院的课程主要分为两个模块,第一个模块是基础模块,通常耗时4个学期。基础模块的考核,只要通过取得学分就行,法学院学生通常不太在意成绩得失。第二个是重点模块,通常耗时2个学期。重点模块成绩算入第一次国家考试总成绩,占比20%。
基础模块中,以民法为例,学习的内容是民法总论、债法总论、法定之债、继承法等基础课程。除由教授或讲师主导,以理论为内容的大课外,部分基础课程配有相应的小组学习,通常由通过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学院学生带领新生,进行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训练,目的是把在大课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到试卷上。我所在的明斯特大学为民法总论、债法总论、物权法设置了小组学习。
每门课的结课考试时长为2小时,内容通常是鉴定式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重点模块则细分方向,例如可选择“经济与企业”“国际法、欧盟法和国际私法”“信息、电信和媒体法”等方向,不同方向下可选择不同的课程。结课考试时长同样是2小时,但形式未必是案例分析,也有可能是问答题等。除了通过结课考试获得学分外,基础模块的内容还包括撰写论文式的案例分析、实习。而重点模块还要求法学院学生参加1到2个研讨会,主要任务是撰写25页左右的论文,并在研讨会上做报告。
德国国家考试由联邦州的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州安排和考试内容略有不同。第一次国家考试可以携带指定法条,通常包括六场笔试和一场口试。笔试内容均为鉴定式案例分析,其中包括三场民法、两场公法和一场刑法,每场5个小时。笔试之后三个月左右进行口试,口试内容也是鉴定式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要当场以报告的形式呈现自己的答案。除此之外,还需要回答三位考官的其他问题。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后,要进行为期两年的实习,才能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第二次国家考试除指定法条外,还可以携带palant评注,通常包括六到八场笔试和一场口试,通过后正式获得法律执业资格。
无论是基础模块、重点模块还是国家考试,德国法学考试的满分都是18分,4分及格。通常在国家考试中要拿到9分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取得10分则属于通过考试学生中的前20%。古往今来,无论是什么考试,我从来没听说过有人拿到了18分。同事在处理和其他欧洲大学交流项目的时候,发现德国成绩单下的解释大概是这样的:16-18分,especially outstaning(selom achieve);13-15分,very goo(rarely given);10-12分,goo(not often aware),7-9分(above average)……这种神奇的评分模式,在德国也是一枝独秀,非法学专业的德国朋友也是一脸问号:“所以说拿到‘一般’的分数就应该庆祝了?既然如此,设定18分到底是为什么?”大概是为了告诉法学院学生:你永远都不够好……
理论上,修满基础模块的学分后,就有资格参加德国第一次国家考试。然而,无论是从质(不再局限于部分法的某一个分支)还是从量(2.5倍的时长,通常要写20-30页)上说,相较于法学院的考试,国考无疑是在发起降维打击。加上修满基础模块学分的时候,大家才刚上大学两年,最多算是一只脚趾踏入了法学的大门,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直面国考的铁拳,通常会选择先学习重点模块,再备考国家考试。通常法学院学生会花1年到2年备考,国考通常耗时半年到1年。
虽然我没有考过,但我有很多考了德国国家考试,或即将考德国国家考试的朋友,根据他们的吐槽,德国国家考试是一门玄学。
这个考试首先拼运气。我有朋友三场民法考试的主要内容都是买卖合同、履行障碍法,也有朋友两场劳动法、一场继承法。而最惨的一场是某次刑法考试,刑法就一场考试,只考了伪造文书罪:几乎没有一个德国教授、国考培训机构会花时间讲伪造文书罪。我有两个朋友考了这场试,考完就崩溃了,含泪问苍天,早知今日,不知苦读四年究竟是为什么。按我老板的说法:您以为考试院会考虑“三场都考买卖合同行不行”吗?想太多了,出个题耗时费力又没赚头,教授不愿意出题,考试院就只能有什么题目往外送什么。
口试更看运气。我既有朋友遇到杀手考官,除了她能力和运气都好到不行之外,其他人的口试分数全比笔试低,也有朋友遇到天使考官,每一个人的口试分数都比笔试分数高。我男朋友最擅长的科目是民法,唯一喜欢的也就是民法,结果口试遇到一个很合不来的民法考官和一道很简单的口试题目,左看右看觉得这板上钉钉没什么好讨论的啊,很多地方就没展开。最后得到终生难忘的评语:p先生,民法是您最薄弱的科目。据说至今这句话和这位考官的脸还时不时在午夜梦回之际涌上他的心头。
其次这个考试拼记忆力。德国考试虽然是能够带法律汇编,但《德国民法典》怎么说也有2385条,何况还有《德国商法典》《德国民事诉讼法》……就算盯着法条看五个小时,怕也是看不透这些法条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话说巴登符腾州允许在考试用的法律汇编中做简要的笔记,在法条旁边标注相关法条,不过我所在的北威州不允许。)比较费解的是,考试题目常常由最新判决改编而来。德国考试虽然是开放考试,没有标准答案,但有一个大致的框架和必须讨论到的核心问题。考生的观点固然无须和判决一致,但如果完全没有对核心问题进行讨论,也不可能得到高分。有些判决的核心问题设置非常特别,如果没有读过判决,基本上不可能摸得准,导致国考变成了记忆力挑战赛,而德国甚至有期刊专门为国家考试学生整理最新判决及评析,以便大家考试中能够轻松踩中考点。就此而言,德国法学教育的目的似乎并非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而是量产一批优质(意思是能讲好法律行话,能适应法律行业)、稳定的法律人才。